政策解读2025-01-06企服网

2025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继续执行
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明确,2025年继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,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明确,2025年继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。

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,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武汉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应持续关注该政策的执行细节,合理安排月度开票节奏,确保充分享受免税优惠。

政策原文链接:<a href="https://hubei.chinatax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opener noreferrer">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</a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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