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服务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9%,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%。
跨县(市、区)提供建筑服务,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,预缴率为2%(一般计税)或3%(简易计税)。
武汉地区建筑企业应准确选择计税方法,规范办理跨区预缴手续。代理记账机构应熟悉建筑服务增值税的特殊规定,帮助企业合规申报。
政策原文链接:<a href="https://hubei.chinatax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opener noreferrer">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</a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