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规定的电子会计凭证、电子会计账簿和电子财务会计报告,与纸质会计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企业使用电子会计档案的,应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可用性和安全性,满足税务机关的查验要求。
武汉地区企业应推进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,降低档案管理成本。代理记账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。
政策原文链接:<a href="https://hubei.chinatax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opener noreferrer">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</a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