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4年1月起,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湖北省全省。
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,无需领用税控设备,实现发票开具、交付、查验全流程数字化。
数电票的推广降低了企业的发票管理成本,但也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票据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企业应及时更新财务系统,适配数电票的接收和归档流程。
政策原文链接:<a href="https://hubei.chinatax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opener noreferrer">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</a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