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,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交易价格。
税务机关有权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交易进行特别纳税调整,调整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、再销售价格法、成本加成法等。
武汉地区存在关联交易的企业应准备同期资料,证明交易定价的合理性。代理记账机构应协助企业建立关联交易定价文档。
政策原文链接:<a href="https://hubei.chinatax.gov.cn/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opener noreferrer">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</a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