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职收入的税务定性
兼职收入在税法上通常被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,与工资薪金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。
预扣预缴的计算方式
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,4000元以上的减除20%费用,适用20%预扣率。
年度汇算清缴
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,劳务报酬按80%计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。
常见误区
误区一:金额小就不用报税,事实是无论金额大小都应如实申报。误区二:已经预扣就不需要汇算,事实是预扣只是预缴。
兼职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,由支付方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,年度汇算时按80%计入综合所得,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算,多退少补。
兼职收入在税法上通常被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,与工资薪金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。
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,4000元以上的减除20%费用,适用20%预扣率。
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,劳务报酬按80%计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。
误区一:金额小就不用报税,事实是无论金额大小都应如实申报。误区二:已经预扣就不需要汇算,事实是预扣只是预缴。
预扣预缴税率20%-40%,年度汇算时按80%计入综合所得,与工资合并适用3%-45%税率。
属于偷税行为,税务机关可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,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