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绝对理由审查
1. 显著性审查:商标是否具有区分商品/服务来源的能力。
2. 合法性审查:是否违反禁用条款。
3. 非功能性审查:是否仅由商品性质决定的形状。
二、相对理由审查
1. 与在先商标近似审查。
2. 侵犯在先权利审查。
3. 恶意抢注审查。
三、审查意见处理
1. 收到补正通知:在30日内按要求补正。
2. 收到驳回通知:在15日内决定是否复审。
四、企业建议
武汉企业提交商标申请前,应做好近似查询和风险评估。
五、政策原文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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