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适用情形
1. 涉及节能环保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生物、高端装备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。
2. 专利申请人已做好实施准备或已开始实施。
3.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后,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。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发明专利需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。
(二)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需已完成初审。
(三)需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。
三、审查周期
1. 发明专利:约12个月内结案。
2.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:约2个月内结案。
四、企业建议
武汉科技企业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,应积极申请优先审查,缩短专利获权周期。
五、政策原文链接
完整政策请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:https://www.cnipa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