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开放许可制度概述
专利开放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自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声明,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,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和标准。
二、声明方式
1. 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开放许可声明。
2. 声明内容包括:专利基本信息、许可使用费、支付方式、许可期限。
3. 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公告。
三、许可实施
(一)任何单位或个人愿意实施开放许可专利的,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。
(二)按照声明的条件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许可。
(三)许可类型为普通许可。
四、纠纷解决
1. 双方协商解决。
2. 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调解。
3. 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五、企业建议
武汉拥有闲置专利的企业可通过开放许可制度实现专利价值变现。建议在声明前评估专利市场价值,合理设定许可条件。
六、政策原文链接
完整政策请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:https://www.cnipa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