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商标专用权范围
注册商标的专用权,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。
二、侵权行为认定
1. 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。
2. 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,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/近似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。
3. 销售侵权商品。
4. 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商标标识。
三、赔偿标准
1. 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。
2.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,按侵权人获利确定。
3. 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。
4. 法定赔偿:由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在500万元以下确定。
四、企业建议
武汉企业应加强商标 monitoring,发现侵权行为及时维权。
五、政策原文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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