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无效宣告情形
1. 违反绝对理由:缺乏显著性、具有不良影响等。
2. 违反相对理由:侵犯在先权利、恶意抢注等。
二、申请主体
1. 绝对理由: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。
2. 相对理由: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。
三、申请流程
(一)提交申请: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。
(二)答辩通知:通知商标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。
(三)审查决定:审查后作出维持或宣告无效的决定。
四、法律后果
1. 宣告无效的商标,其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。
2. 对已执行的侵权判决、裁定不具有追溯力。
五、企业建议
武汉企业发现已注册商标存在无效情形时,可依法申请宣告无效。
六、政策原文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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