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动撤回
1. 申请人可在审查期间主动撤回申请。
2. 需提交撤回申请,说明撤回理由。
3. 撤回后登记费不予退还。
二、视为撤回情形
1. 补正通知逾期未补正。
2. 审查意见通知逾期未答复。
3. 申请材料存在无法补正的缺陷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撤回申请后,如需重新申请,需重新缴费。
2. 视为撤回的申请,审查程序终止。
四、企业建议
武汉企业在软著登记申请过程中,应及时响应补正通知,避免因逾期导致视为撤回。
五、政策原文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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